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3-03-11 16:27:45 来源:本站

2008311县政协八届第十八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不断推进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和省、市政协关于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政协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力反映事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焦点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政协章程和政协履行职能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2、力求真实。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真实地反映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3、注重质量。坚持注意对分散的信息进行梳理综合,并加以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去伪存真的分析,揭示重点、关键问题,提高信息为党政领导了解社情民意和科学决策的服务作用。

4、注重时效。要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有关重大事件、重要情况的信息要一事一报,急事急报,必要时进行跟踪续报。

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主要内容

1、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对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的制定与实施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有关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及重要法律法规实施前后的反映。

2、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有影响性的重要情况,以及具有代表性的意见和建议。

3、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其分析和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4、通常渠道不易掌握、不易反映的社会情况和群众意见,尤其是反映统一战线内各界代表人士的不同看法、意见和要求以及特殊群体的要求,包括人数不多但需要合理兼顾的意见。

5、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要情况,特别是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保障政协委员正常履行职能的意见和建议。

6、重大突发事件、严重自然灾害的实情以及有关消除隐患、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和建议。

7、其他需要反映的重要情况和意见建议。

三、不断完善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信息来稿的登记、分类、筛选、编辑、审稿、签发、传送、存档制度,保证收发有序、有案可查。二是建立通报、反馈制度。坚持每季一次通报、半年一次分析,年终一次总结,及时反馈中央、省、市、县领导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指示和已报信息的批示和落实情况。县政协办公室要加强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及时了解已报送信息的采纳和办理情况。

2、规范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方式和工作程序。《政协社情民意信息》、《苍南县政协社情民意信息专报》是县政协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协反映以社情民意为主要内容的内部刊物。要严格编报程序,讲究报送方式。对涉及全国、全省、全市性的内容,应通过《苍南县政协社情民意信息专报》上报市政协;对涉及全县的内容,应通过《政协社情民意信息》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对涉及某个职能部门的内容,应通过《政协社情民意信息》直接转送有关部门。需以《政协社情民意信息》、《苍南县政协社情民意信息专报》形式报送的信息须经认真的编辑和审核后,由县政协秘书长签发。对其中内容特别重要或机密程度较高的,由县政协主席或分管副主席签发。签发后应分门别类存档备案。

3、广辟社情民意的信息来源。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县政协各专委会、联络组是社情民意信息的主要提供者。政协委员是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主体,要强化委员的信息意识,调动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积极性,每位委员每年至少应提供1条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联络组要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来抓,每年至少向县政协至少提供3条质量较高的信息或被县政协采用1条信息。县政协各专委会和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信息工作责任意识,主动为委员反映社情民意做好服务,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各专委会每年被采用的信息应不少于1条。

4、加强政协信息队伍建设。县政协从各专委会、联络组、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推荐的人选中选定一批特邀信息员。每位特邀信息员每年至少应提供3条质量较高的信息或至少被县政协采用1条信息。特邀信息员的聘期原则止于届终。县政协机关,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联络组要为特邀信息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酌情邀请列席有关会议、参加有关调研活动、阅读有关重要文件和资料以及安排有关学习培训等。特邀信息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开展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认真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县政协办公室要加强与特邀信息员的联系,不断提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工作质量。

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评比表彰

1、县政协每年开展一次总结评比活动,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落后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

2、社情民意信息来稿一经采用,根据《关于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评选表彰办法》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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