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解读
时间:2014-01-09 15:26:54 来源:本站

日前,中共浙江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这是继2009年《关于加强和完善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意见》之后,中共浙江省委又一个加强和改善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这个《意见》是省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要求,在总结我省各级政协探索创新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全省政协工作会议充分讨论后形成的。《意见》从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主要形式、工作机制、加强和改善各级党委的领导六个方面对加强政协民主监督作出了规范,对于提高政协民主监督科学化水平、推进我省政协工作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省委专门就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出台规范性意见,这在全国兄弟省(区、市)中走在前列,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省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迈入新阶段。为深入学习贯彻,本报根据《意见》的主要精神,择要解读。

如何把握政协民主监督的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维护核心。

二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要坚持反映民意,维护民利。

四要坚持发扬民主,加强协商。

五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政协民主监督有哪些主要内容?

1.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

2.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本地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城乡规划、财政预算、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4.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民生工程、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

5.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置解决情况。

6.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执政为民、工作作风、效能建设、廉洁从政的情况。

7.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所提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8.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

9.其他需要监督的重要问题。

开展政协民主监督需建立健全哪些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知情明政机制。

●建立健全沟通协商机制。

●建立健全办理反馈机制。

●建立健全权利保障机制。

各级党委如何加强和改善对政协民主监督的领导?

一要高度重视支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

二要积极为政协民主监督创造良好条件。

三要着力提高政协民主监督能力水平。

如何认识加强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

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改进政府工作,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对于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加快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政协民主监督有哪些主要形式?

1.会议协商监督。召开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政治协商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对口协商会议、界别协商会议、提案办理协商会议,通过建议案、协商纪要、大会发言、分组联组讨论、面对面沟通交流、意见建议综合等形式,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2.专项集体民主监督。按照党委统一部署,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政协委员综合运用调研视察、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公开听证、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向党委、政府提交专项集体民主监督报告。

3.民主监督员监督。根据党委、政府要求,政协向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及有关单位统一委派民主监督员,或应邀推荐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对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定期提出民主监督建议书。

4.民主评议监督。根据党委统一部署,选择社会各界比较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和专项工作,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提出民主评议报告。

5.提案监督。通过政协提案,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运用督办重点提案和重要提案、集中办理专题类提案、加强提案办理协商、网络直播公开办理提案、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逐步公开提案和提案办理答复意见等方式,对提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6.委员视察监督。组织政协委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进行视察,发现和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向党委、政府提出视察报告。

7.反映社情民意监督。畅通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渠道,向党委、政府反映社会基本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

8.参加党政部门组织的监督。根据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参加党政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

9.联动联合监督。省、市、县(市、区)政协组织围绕共同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开展联动监督。与新闻媒体等就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联合监督。

10.其他形式监督。通过政情咨询、界别活动、委员举报、委员约谈会、网络议政会、媒体专题栏目等形式开展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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