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政协提案
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提案的重要意义和地位、作用
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
人民政协的工作方式很多,有会议、委员视察、专委会的专题调查研究等等,但提案有其广泛性、经常性和规范性的优势,能够发挥出独特的作用。从过去长期实践情况看,提案工作的作用大体可以归纳为:对党政领导部门重要决策,可以起到参谋咨询作用;对三个文明建设,可以起到推进补充完善作用;对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可起到促进和信息反馈作用;对反腐倡廉,可起到民主监督作用;对某些人民内部问题,可起到缓解矛盾、增进团结和保持稳定作用;对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可起到促进作用。正因为如此,提案成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好形式,参政议政的好渠道,为政协委员贡献才智、发挥专长提供了好舞台。提案工作做得怎么样,已成为检验政协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志。
政协提案的五要素
(1)提案者只能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
(2)提案承接单位是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表明提案是参加政协的单位和委员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有组织有领导的行为。
(3)须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才能成为正式提案。
(4)立案后要交有关部门办理答复。
(5)提案是书面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属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性质。
政协提案和政协建议案有什么区别
政协提案和政协建议案二者提出的名义不同,审议、审查的机构层次不同,答复的方式也不完全相同。根据提案工作条例规定,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政协建议案则是根据政协章程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经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或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并以政协名义向各有关方面提出的建议。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建议和委员的重要提案,也可提交常务委员会议或主席会议讨论,经审议通过后,形成建议案。
政协提案与人大议案、建议的区别
政协提案不同于人大议案,主要表现在:(1)性质不同。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议案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起法律监督作用,承办单位必须认真办理。而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根据其性质与职能,政协提案具有民主监督作用,承办单位应积极办理。(2)产生的过程和处理方式不同。人大议案须由法律规定的单位及一个代表团或者达到法定人数的代表提出,经过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表决通过;政协提案是由参加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界别、专门委员会、委员个人或委员联名提出,经政协的工作机构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3)内容不同。人大议案必须是基于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之内的,而政协提案的内容不限。
政协提案和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相似。人大代表建议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由人大代表个人或联名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意见,由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交有关单位研究办理。政协提案由参加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委员或委员联名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委会提出,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交有关单位研究办理。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方式方法基本相同。
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主要特点和优势
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形式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一类是建议案、提案、专题报告等;一类是政协自身组织的或参加党政部门组织的调查研究、视察考察、检查督促活动。诸种形式各有所长。与其他形式相比,提案的主要特点和优势表现在三个方面:
(1)提案内容的广泛性。提案是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提出的提案涉及国家大政方针和社会关心的问题,包括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劳动人事等等,内容十分广泛。
(2)提案提出的经常性。政协活动的主要方式是会议和视察。在反映会议和视察的成果,具体地进行协商、监督和参政议政上,提案是最直接、最有成效的方式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讲,委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提案反映上来同会议上的一般反映比,更加准确,更加方便,更加从容。提案者可以随时随地就自己调查研究的成果和周围群众所关心的问题,以提案方式反映上来,提案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经常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
(3)提案工作的规范性。随着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发展,提案工作已逐步建立了规范的制度。《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逐步得到完善,在提案的提出、审查、立案和办理等方面作出了较详细的规定。与之相适应,各承办单位也制定了一系列办理制度,从而使提案成为履行政协职能的一种制度严格、程序规范、效益明显的重要形式。
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高质量的提案应具备“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这是提高提案质量的努力方向。提案的严肃性。提案的严肃性由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重要地位所决定,主要表现为:
(1)提案内容应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地方重要事务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着眼于发挥政协职能作用。
(2)提案是向政协组织提出的,要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依据一定标准进行审查立案,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这个程序的本身,就意味着提案是一种严肃行为。
(3)提提案是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委员特有的民主权利。因此,提案者在撰写过程中要持慎重态度,认真负责地反映每个问题,周密思考,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力求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和及时采纳,为发挥政协职能贡献自己的力量。
提案的科学性。提案的科学性是能否引起承办单位重视并被及时采纳的重要条件,也是反映提案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它主要指提案应言之有据,持之有理。所谓言之有据,就是提出的提案要有事实依据,唯物、客观;对案情的叙述要清楚具体。这是一件提案所以能成立的大前提。要做到这一点,在写提案前就需认真调查研究,核准事实。事实不准确,就谈不上科学性。所谓持之有理,就是对出现问题的原因作科学分析和正确判断。它是提出可行性建议的基础,也反映提案者的分析能力和理论水平。提案主体一般分为问题、原因(或理由)、建议等,而科学性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提案的可行性。提案的可行性主要指提出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应具有实施的条件和可能,操作性强。一件提案,不但要在阐述“理由”时下功夫,使其具有说服力和科学性,而且在提出建议和要求时,应充分考虑到实施的客观条件,否则,采纳的可能性就小。提案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要想真正解决问题,提案者就应在“建议、要求”部分多下一些功夫,把建议建立在可行性基础之上。
哪些提案不予立案
(1)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2)国家明令禁止的;
(3)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4)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5)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尚未结案的;
(6)属于学术研讨的;
(7)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8)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9)指名举报的;
(10)执纪执法机关正在审查的违纪违法问题;
(11)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
(12)超出本市管辖范围的;
(13)其他不宜作为提案处理的。
撰写提案的基本要求
提出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全市中心工作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在提案选题时,对全市的中心工作和全局性的问题、热点问题、苗头性问题等要着力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的提案。
在撰写提案的过程中,要结合工作实际,注重调查研究,收集真实情况,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呼声。要发挥各自业务专长,突出界别特点,着眼于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探求新思路、新措施,使每件提案都做到“三个符合”,即: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法规、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符合客观现实条件,为承办单位研究和解决问题拓展思路,提供可采纳的参考方案。
质量是提案的生命,是提案办理工作的基础,是提案落到实处的前提。提案质量的高低既决定提案本身的价值,也是反应委员参政议政能力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选题要准确,调查要深入,内容要真实,建议要具体,文字要严谨,切实提出更多有重要价值的提案,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提案提出的方式
参加市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可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提出提案;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以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提案;市政协委员可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
提案的书写要求
一是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字迹工整,表述清楚,书写规范。二是使用统一印制的提案纸,按有关栏目认真填写,一式两份。三是委员联名提案发起人为第一提案人,以组织名义提出的提案,组织负责人应签名,并加盖该组织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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