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提案承办单位: 根据中共苍南县委办、县府办《关于转发〈政协苍南县第九届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办法〉的通知》(苍委办〔2012〕187号文件),现将2016年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办法、时间及要求: 1.承办单位要从领导重视、办理态度、面商沟通、答复质量、落实情况等五个方面认真梳理,并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2.承办单位在 3.承办单位将收回的《民主评议表》和书面总结于 4.县政协提案委对《提案办理情况民主评议表》进行汇总。 5.领衔提案委员对承办单位评议意见较多或不满意的,评议小组会同县委办督查室、县府办信息督查科和提案委委员适时对该单位进行重点查访。 二、评议小组: 组 长:黄邦领(县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林逢平(县政协提案委主任) 成 员:刘正伟(县府办信息督查科科长) 毛丽娜(县政协信息中心主任) 吴克用(县政协办秘书科副科长) 联系地址:县行政中心930室 电话(传真):68881171 附件:1、有关提案承办单位名单 2、民主评议表 二○ 政协苍南县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有关提案承办单位名单 县委宣传部 县府办 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 县妇联 县残联 县财政局 县城新区工程指挥部 县铁路办 县发改局 县公安局 县供电局 县广播电视台 县国土局 县海洋与渔业局 县环保局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教育局 县金融办 县经信局 县林业局 县旅游局 县民政局 县民宗局 县农办 县人社局 县商务局 县市监局 县水利局 县司法局 县体育局 县卫计局 县文广新局 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县行政综合执法局 县住建局 灵溪镇 龙港镇 金乡镇 钱库镇 桥墩镇 矾山镇 赤溪镇 附件2: 苍南县政协委员 对提案办理情况民主评议表 (2016) 提案编号 承办单位 提案标题 收到总结函的日期 年 月 日 对承办单位 办理工作的 评 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领导重视 办理态度 答复质量 落实情况 沟通情况 一对一面商 座谈会面商 电话沟通 无沟通 对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结果的意见及建议 满 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委员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与总结函由承办单位送(寄)给领衔提案委员; 2.领衔提案委员收到此表后,请认真填写于 3.对表中空格内认可哪一项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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