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短板加强政协履职制度建设
时间:2017-03-02 9:48:16 来源:本站
近年来,杭州市政协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结合杭州实际,在推进履职制度建设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根据政协章程和市委文件精神,市政协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的协商、监督、参政议政工作制度和实施办法,初步形成相对完整的履职制度体系,为政协更加有效履职提供了有力保证。
  从近年来市政协的探索实践情况看,加强履职制度建设必须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
  制度的整体设计和协调衔接问题。首先要从全局和整体层面来设计和推动政协履职制度建设,科学规划设计好政协履职的目标、步骤、方式,使政协工作在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程序严谨、办事按章的机制中运行。这几年,市政协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协履职工作的三个文件,正是加强政协制度整体设计的积极探索。同时,要积极推进党委、政府、政协工作上的制度对接,如政协建立健全具体的专项履职办法,党委、政府及有关方面制定出台与政协工作有效衔接的配套制度等,以形成党委、政府和政协各司其职、相互协调、有效衔接的制度体系,以及各方相互对接、共同遵守、分工负责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这方面还有不少问题需要研究探索和着力解决。
  制度原则规定与具体操作问题。中央文件和政协章程等对人民政协工作作出了原则规定,需要各地把握政策、制度,出台相应的配套的可操作性办法,便于操作实施。如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中,各地具体实施中如何把握“重大问题”“重要事务”“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等一类概念?政协该怎么做、党委政府该怎么做?在这方面,我市政协对政治协商规范和细化13项内容,明确了13种协商基本形式,较好地从可操作层面解决了“与谁协商”“协商什么”“哪些必须协商”“什么应当协商”“怎么协商”等问题。
  制度适应实践发展和创新问题。制度创新事关政协生机活力。随着政协工作的不断发展,原有的一些履职制度和规范难免滞后于实践的发展,如果新的制度尚未建立,将导致履职工作随意性强。如何着眼于实践发展,将履职中一些成熟的经验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加以规范,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政协履职工作,这是政协制度建设和创新的重要任务。目前地方一些被实践证明非常成熟又富有成效的政协工作,比如这几年各地政协积极探索的民主评议、政情咨询以及在乡镇(街道)建立工作机构等做法,虽然这些工作有利于中心大局,但对这些探索做法,各方认识还难以一致。
  制度的有效落实问题。近年来,市政协连续多年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文件情况开展督查,推动了政协履行职能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虽然贯彻落实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发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比如一些地方决策中,政治协商还不够完善,存在协商主体不够到位、协商程序不够规范、协商机制不够健全、协商意见的采纳不够充分等问题。目前各地按照中央要求,都在制定政协年度协商计划,但从协商计划的形成、实施情况看,有的地方党委的主导性还不够,在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方面发挥的作用有待加强。又如,有的地方党政部门落实政协民主监督制度规定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存在忽视甚至轻视政协民主监督的现象,有的地方政协组织自身也存在不愿意监督、不敢于监督、不善于监督的问题。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对政协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等参政议政成果的办理,往往领导批示多,实际采纳较少,办理反馈工作也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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