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知识之委员篇
时间:2017-04-27 08:47:32 来源:信息中心

一、政协委员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可归纳为:

(1)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

(4)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5)有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

(6)有声明退出政协的自由;

(7)在受到警告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处分时,如果不服,有请求复议的权利。

二、政协委员的义务有哪些?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政协委员的义务可归纳为:

(1)遵守和履行政协章程。

(2)遵守和履行本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地方政协委员还应遵守和履行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全国性决议和上级地方委员会的全地区性的决议。

三、委员履行职责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1)参加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形式的协商座谈会,通过小组讨论、大会口头发言或书面发言等对国家和地方的重大事务进行协商,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2)参加政协组织的视察、参观和调查,了解情况,就各项事业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建议案、视察报告、调查报告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提出建议和批评。

(3)运用政协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向有关方面反映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通过《人民政协报》、《中国政协》、联谊报、《温州政协》、《政情民意中间站》、《委员观察》等新闻媒体表达委员参政议政的意见等。

四、什么是政协提案?

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政协提案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通常划分为:个人提案和集体提案,会议提案和平时提案。提案质量要求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国家大政方针,中心工作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二是提案必须一事一案,做到有情况、有分折、有具体建议;三是提案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一件完整的提案应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案由,也就是提案的题目。第二部分是提案内容。第三部分是建议、办法和要求。第四部分是提案人,即提案委员姓名或提案单位的名称。市政协要求每位委员每年至少要提交一件提案。

五、委员如何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

社情民意即社会的基本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市政协要求每位委员每年至少要反映一条有价值的信息。

(1)认真学习、熟悉政策,把握全局,扩大视野,广辟社情民意来源。

(2)密切保持同本界别、本单位群众的联系,经常了解他们的愿望,意见和要求,包括容易被忽视的少数人的特殊要求,就近、就岗收集社情民意。

(3)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视察、专题调查等活动,尽可能地多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实地掌握第一手材料。

(4)在自身的业务工作中和社会交往中,广泛接触各界人士,包括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外国有代表性人士,主动了解和收集社情民意。

委员可以通过《社情民意》反映。《社情民意》是温州市政协主办的,直接向温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反映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重要意见、建议的不定期内部刊物。

六、委员参加视察要做好哪些工作?

参加视察是委员履职的一项政治活动。委员视察工作是指组织委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对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进行巡视察看、咨政建言、反映社情民意,开展民主监督。在制订视察计划阶段,委员要运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积极提出视察活动的选题建议;在视察工作前期准备阶段,要主动收集有关资料,提前进行相关问题的研究;在参加视察活动期间,要深入实际了解情况,认真开展座谈讨论;在视察活动结束之后,要认真整理视察材料,及时撰写视察报告,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七、委员参加专题调研应注意些什么?

(1)要发挥专长。委员参加专题调研活动,一般应根据本人的专业特点,选择自己比较熟悉的领域或课题,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

(2)要注意宣传政策。委员在调研过程中,能够广泛接触各方面的人士和群众,应当帮助群众加深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重大举措的理解,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3)要反映社情民意。委员专题调研要深入工作实际,深入基层,掌握反映真实情况的第一手材料,了解平时难以听到的群众呼声。这些情况上达后,有利于党和国家制定和调整符合群众意愿的政策措施。

(4)要注重调研成果。对调查材料要认真地进行研讨和论证,形成有政协特色的、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并精心选择好报送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调研成果的作用,促进党政部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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