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苍南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时间:2019-02-13 14:18:33 来源:信息中心

(2019年2月12日县政协十届第十一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苍南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常委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苍南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年2月24日在县城灵溪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政协苍南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苍南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苍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大会选举;审议通过政协苍南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政协苍南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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