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畲族乡位于苍南县东南隅、鹤顶山北麓,自然地理东有狗头岗,西有凤翥山,南有龙头岩,北有卧虎岗,形成东犬西凤、南龙北虎之势,乡址地处西南“丹凤朝阳”之地、凤名山之阳,系畲族人口聚居地,故名。《苍南县地名志》则称其“因原驻地凤阳宫而得名。地处凤山之阳,故名凤阳”。后乡政府移驻顶堡后,沿用旧名。距苍南县城36公里。东与赤溪镇接壤,南连马站镇,西南毗邻岱岭畲族乡,西、北邻矾山镇。
凤阳畲族乡政府驻地顶堡村一角(钟昌元 提供)
凤阳民居(钟显桂/摄)
清宣统三年(1911年),其范围分属蒲门乡三十一都六村和五十二都十八村。民国17年(1928年),平阳县制定区街村制,民国18年改为村里制,民国19年改为乡镇,民国24年成立凤阳乡,属第六区(后改为昆南区),民国29年属矾山区。1949年10月,蒲门区人民政府成立,凤阳乡属蒲门区的一个行政村。1950年7月,析矾山区,建立凤阳乡人民政府,属矾山区管辖,下辖龟墩、顶堡等9个行政村。1952年8月建立赤溪区后,划归赤溪区管辖。1956年3月,将凤阳乡并入南堡乡。1956年12月,平阳县委批准建立凤阳畲族乡,属矾山区管辖,并奖原赤溪管辖的凤楼、鹤峰2个村并入凤阳畲族乡,其时凤阳畲族乡的畲族人口占49.9%。1958年11月,撤销赤溪区,凤阳划归矾山区,改称生产大队,辖6个高级社。1961年10月,以凤阳原地域范围建立凤阳人民公社,属矾山区。1984年6月,恢复凤阳畲族乡,隶属赤溪区。1992年赤溪撤区,凤阳畲族乡不变,直属县政府管辖,至今未变。(杨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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