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镇举行共享单车规范化发展“民生议事堂”活动
时间:2022-05-26 10:43:51 来源:信息中心

5月24日上午,灵溪镇召开共享单车规范化发展“民生议事堂”活动。围绕共享单车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如何规避防范的建议等深入研讨交流。县政协主席叶信迪,县委常委、副县长叶小剑,县政协副主席朱植丰参加活动。

议事堂上,现场参与的县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以及来自网络主题议政平台的委员们从消费者文明用车、租赁企业规范经营、政府部门加强管控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县政协委员白炳国建议

建设无桩智能共享单车的停放点,要求单车有统一外观、一车一码,配备相应服务管理队伍,有效规避酒后骑行、未成年使用,不影响市民通行,确保“5 分钟内响应、30 分钟内抵达现场处理”,有独立的仓库存放点。

县政协委员商永敬建议

以公开招标的形式,面向全国市场招聘一家或多家共享单车运营公司,以设备新旧程度、管理人员投入数量、骑行价格等内容作为标准,让各运营公司发挥各自的特色,错位竞争。

县政协委员周芳建议

加强宣传,正面引导,优化服务,提升技术,在APP中设置语音功能,及时提醒路况、标识和停车引导等;同时开发功能,拒绝未成年人骑行。建立档案,记录用户用车的情况,加大处罚力度,让不文明的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惩戒。

县政协委员兰宝珍建议

车辆要有合格证、有检测记录挂牌,制定完善共享单车骑行规范,开展共享单车交通安全主题的宣传活动。可以效仿驾照扣分,纳入个人征信。固定车量投放,建设共享平台监督,与后台数字城管对接,监管单车行程情况。

县政协委员周自德建议

持证上车,规避未成年人骑行使用风险,规范1人1车行驶。明确归属主管部门,运营商解决头盔佩戴难题,增设人工客服,引进保险公司发挥保险保障功能。集中充电专用仓库、维修车间,质检部门不定期抽查,鼓励社会监督,给予相应奖励。

县政协委员陈庆泛建议

尽快出台《苍南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管理办法》,制定车辆投放机制,鼓励良性竞争。将自行车交通网络和停车设施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建设,采用电子围栏、蓝牙道钉等先进技术设定停车点,为停放提供便利,让违章停放无法借还,迫使全面规范停放,从根源上解决乱停放。

县政协委员林强建议

指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主管单位,由县市监局负责对车辆质量、运行价格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好的消费者权益。聘请第三方考核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特许经营服务协议,不定期对经营企业进行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县政协委员章金娜建议

建立互联网共享电单车租赁企业准入机制,制定车辆投放政策。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相关部门对共享电动车骑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骑行者进行处罚,并对经营单位进行处罚。建立考核机制,鼓励公众参与,将测评结果纳入企业考核,运用到企业准入机制。


听取了委员们的建议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明中心、县交通局、县市监局、县交警大队、灵溪镇等乡镇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企业代表针对建议给予了现场答复。

朱植丰表示

单车有序停放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共享”更需要“共建共治”。推进社会共建共治,要加大对文明用车和规范停车的宣传,帮助用户树立文明出行的意识。线下开展文明用车和规范停车的主题活动,提升用户素质,共同营造文明用车的氛围,引导用户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

叶小剑表示

公共交通服务市场化,企业间的良性竞争可以提升服务质量,但是不能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要注重行业发展的社会效益。积极负起责任,建立行业标准,线上服务和线下维护并重,保证车辆投放规模与企业管理能力相适应,引导用户有序停放,更好服务社会。

叶信迪指出

共享单车的运营投用与城市治理紧密相连,尽管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占用公共空间资源、乱停乱放等客观事实,但也切实解决了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的痛点。有关部门在治理过程中不能“因噎废食”、“因小失大”,要以辩证眼光看待问题,通过出台制定相关法规、建立综合监管平台等方式,规范用户使用方式、明确共享单车发展方向,弥补新生事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漏洞。

叶信迪要求

相关部门要“因势利导”,不断创新管理举措,通过科学规划共享单车停放场地、堵车单车企业加强清运维护和管理、提升消费者骑驶体验等方式,让共享单车在规范使用与提供便携之间实现平衡。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监督规范用车情况,形成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共同治理的局面,助力我县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发展。(林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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