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现全县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人员的良好精神风貌,强化“两支队伍”投身人民政协事业的使命担当,根据县政协庆祝苍南县政协成立四十周年活动的安排,结合苍南实际,现就开展第一届“最美政协人”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掘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人员中的“最美”典型,讲好政协故事、弘扬“最美”风尚,展示政协风采;提升政协人荣誉感、使命感和政协委员“为国履职,为民尽责”情怀,共塑新时代新样子;激励广大政协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二、推选范围、方式及名额
通过政协界别活动组、乡镇联络组、政协各委办及委员个人自荐的方式,从历届及本届政协委员中推选苍南县“最美政协人”候选人。每个界别组可推荐2-5名,各乡镇联络组可推荐3-8名(灵溪联络组最多可推荐12名),最后根据实际情况评选40名苍南县“最美政协人”。
三、推选原则
“最美政协人”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实事求是、好中选优”标准,突出广泛性、体现代表性、具备典型性,确保评选的“最美政协人”令人信服、具有影响。
四、推选条件
推选对象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为推动政协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有重大感人表现;
(二)长期从事或热心政协履职工作,扎根岗位,恪尽职守、爱岗敬业,葆有“为国履职,为民尽责”情怀,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三)在政协履职、抗疫“两战”或脱贫攻坚工作中,经受急难险重等任务考验,取得突出成绩的;
(四)在本职工作中具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能够以实际行动展现政协人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获得群众公认的;
(五)在行业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在政协履职中表现突出,得到社会舆论广泛好评,能够切实感动界别群众、身边群众,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了表率作用。
推选对象还应符合以下政治要求:
(一)必须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旗帜鲜明讲政治, 自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必须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纪违法现象。
(三)推选的对象若为中共党员,必须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履行党员义务。
(四)获得政协组织肯定,界别群众或机关干部认可。
(五)本职工作出色,工作成效显著。
五、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5月1日-6月1日)。成立“最美政协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发评选活动通知,正式启动评选工作。
(二)自荐推荐(6月2日-6月20日)。根据通知要求推选候选人,并于6月20日前将推选名单报县政协办公室。
(三)初选核实(6月21日-6月30日)各界别组和乡镇联络组长,县政协各委办主任参加,筛选出初步人选。
(四)征求意见(7月1日—7月10日)根据初步核实人选情况,邀请县政协老领导、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征求意见,民主推荐,形成拟定名单。
(五)审定名单(7月11日-8月31日)。统一征求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意见后,将拟评候选人员名单报县政协党组、主席会议审定,形成终选名单。
(六)表彰颁奖(10月)。经组委会投票后,根据总得分情况,在县政协成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进行颁奖,对评选出的“最美政协人”予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学习宣传(10月-11月)。通过县政协网站、微信公众号,省市县有关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最美政协人”的先进事迹。
六、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协成立“最美政协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坚持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保证推选出的人选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二)及时报送材料。县政协界别组、联络组和各专委会务必按照评选活动要求,按时报送候选人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200-300字)等,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
(三)严肃评选纪律。“最美政协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全程监督评选流程,严禁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评选的先进典型立得起、过得硬。
联系人:王联城138 587 22520(550520)
楼国沣198 123 45891(688994)
政协苍南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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