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苍南县委员会
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苍南县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月19日政协第十一届苍南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一届苍南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苍南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年2月3日在县城灵溪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苍南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苍南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举行大会发言;
四、列席苍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苍南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苍南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七、选举及其他事项。
政协苍南县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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