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肥油挂钩——《苍南老照片》
时间:2025-11-18 11:30:59 来源:信息中心

1985年3月18日,浙江省政府决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同时调整农村粮油购销政策和价格。定购内粮食按比例价收购,大幅度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这是国家运用价值规律对粮食流通体制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

苍南县粮食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3月25日,苍南县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农村粮油购销政策的通知》,决定试行粮食定购任务与定购金、化肥、柴油奖励“三挂钩”政策。农民每交售100公斤商品粮,政府给予挂钩奖励化肥13公斤,柴油5公斤,当年县政府拨出农用柴油1250吨,化肥1760吨,对完成粮食合同定购的农户实行挂钩奖励,弥补比例价与市场价的差价,缩小剪刀差,使之接近于等价交换的原则。

苍南实施这一政策后,创下了旱稻一季完成粮食全年定购的任务。“粮肥油挂钩”政策的实施,体现了粮食流通过程中的等价交换原则,符合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粮食生产的发展,推进了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

1985年11月2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刊登苍南县“三挂钩”的做法,对苍南的经验作了肯定。1986年,“粮肥油挂钩”从苍南走向全国。1987年,该政策发展为化肥、柴油、贷款(预购定金)“三挂钩”政策,这一政策成为全国特别是市场粮价高于合同收购价的地区扭转粮食征购不利局面的法宝。1992年,苍南县被评为全国粮食购销先进单位。


△1985年,苍南全国首创“粮肥油挂钩”政策,扭转粮食订购不利局面,获全国经验推广。录自《苍南百年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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